中国公司-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简介
外商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然而,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须依照商务部颁布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其中列明了中国政府规定哪些领域的投资是禁止的,限制的或是鼓励的,现行的版本是2008年修订的。外国投资者在投资前须确定其投资是否及受到何种限制。
外商独资企业有以下优势:
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优势包括但不限于:
1) 可避免在合资企业中中方合伙人的挑战;
2) 对外商独资企业的限制措施很少,可以收取人民币作为收入及向客开具人民币发票;
3) 可将人民币利润转化成美元向境外母公司汇付;
4) 能更好地控制产品质量和技术机密性;
5) 自有产品不需要进出口证书;
6) 对人力资源的全权支配;
7) 更高程度的对内部管理和经营的控制。
8) 此外,外商独资企业规定只有一名执行董事(除非投资者设立董事会,则此时董事人数至少为三名)。执行董事可以是任何国籍,并可居住在任何地方。
9) 如果一家中国外商独资企业位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或鼓励外商投资的省份,则该企业享有法定免税资格。
外商独资企业的营业范围:
中国法律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的控制十分严格。每一个外商独资企业都应当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此范围会在营业执照上标明。如需修改,要进行申请并取得批准。当然,需要与审批部门有一定的协商以授予较宽的营业范围。由此,事先与地方工商行政机关的沟通能够对确定合适的经营范围带来帮助。在公司成立后经营范围可以更改,但是最好还是在公司正式设立前仔细确定公司的营业范围。
注册和实收资本: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而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投资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实收资本是指投资各方已经缴付的部分注册资本。中国政府要求外国投资者须在注册登记日期3个月内缴付至少15%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可在两年内缴清。
一般税收信息:
自2008年1月起,中国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至25%,该税率取决于公司注册地和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如果一家中国外商独资企业位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或鼓励外商投资的省份,则该企业享有法定免税资格。
所有企业均须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妥善保存会计记录。这些会计记录包括月报表(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及季度报表(企业所得税)。逾期未申报的将受到处罚及滞纳金。
利润汇出:
中国是一个实行严格外汇管制制度的国家。中国政府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将其利润汇往国外,并且这种汇款并不需要事先经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分配利润之前,应当付清所有税款和法定公积金,同时往年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和当年的利润一并分配。企业经营期限内禁止收回注册资本。
向国外汇出利润应向办理外汇的银行提交以下文件:
•完税证明
•最近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
•有关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决议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外商投资企业验资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文件
外商独资企业决策机构:
法律对外商独资企业的组织结构未作规定,完全可以理解为是为外国投资者留下了灵活操作的余地。实践中:外商独资企业有三级管理体系:
(1)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外商独资企业的最高决策主体。
(2)总经理,负责日常公司管理。
(3)对总经理负责的经营管理机构。
董事会成员一年至少开一次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法定人数是董事成员的2/3。如董事无法参加会议,可以委任任何一人代表他参加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