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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舌尔国际商业公司2013年(修订)法

 

 

1. 废除不记名股票

 

1.1 国际商业公司于2013年12月16日或之后不得发行任何不记名股票,且应在2014年6月16日之前收回及注销任何已发行不记名股票,并发行记名股票取代注销的不记名股票。

 

1.2 并未于2014年6月16日前收回及注销的任何不记名股票将无效。

 

2. 向注册代理提交年度申报表

 

2.1 每家国际商业公司不论在本修订生效之前,或之后注册成立,均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其塞舌尔注册代理提交一份以书面声明形式编制的申报表("年度申报表"),

 

内容如下:

 

(a) 该公司已根据国际商业公司法保存会计记录,且该纪录可通过其注册代理获得;及

 

(b) 该公司位于塞舌尔注册办事处的股份登记册(股东名册)是完整且最新的。

 

2.2 各家国际商业公司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向其注册代理提交“首个”年度申报表。

 

2.3 未能遵守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其注册代理提交申报表的国际商业公司将会被罚款100美元,且在纠正该违规行为前,每日追加罚款25美元。知情而允许该违规行为的国际商业公司董事也会被罚款100美元,且在纠正该违规行为前,每日追加罚款25美元。

 

3. 国际商业公司股份登记册的存放地点

 

3.1 国际商业公司必须在其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保存一份股份登记册 (股东名册) 副本。股份登记册可为电子或其他数据储存形式(既PDF或Word版本即可)。

 

3.2 未能遵守上述规定的国际商业公司将会被罚款100美元,且在纠正该违规行为前,每日追加罚款25美元。知情而允许该违规行为的国际商业公司董事也会被罚款100美元,且在纠正该违规行为前,每日追加罚款25美元。

 

4. 违反会计账目记录规定的罚款

 

4.1本修订增加了对违反其会计账目记录保存规定的国际商业公司及其董事的罚款。

 

4.2 根据本修订,对国际商业公司违反会计账目记录保存规定的罚款为100美元,以及在纠正该违规行为前,每日追加罚款25美元。知情而允许该违规行为的国际商业公司董事也会被罚款100美元,且在纠正该违规行为前,每日追加罚款25美元。

 

5. 除名条款

 

本修订增加了两项除名条款,即如果国际商业公司未能提供塞舌尔税务局(Seychelles Revenue Commission) 要求的资料,或未能支付注册处处长根据该法案征收的任何罚款,则注册处处长可将该公司从公司登记册中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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